斯諾登(資料圖)
  國際在線專稿:據英國《每日郵報》4月29日報道,美國國安局監聽計劃泄密者愛德華·斯諾登(Edward Snowden)被曝已於2013年夏天雇請了一位美國著名辯護律師,希望與美國聯邦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令其能重返美國。但斯諾登與美國檢察官的相關談判正處於初級階段,還沒有達成任何協議。
  這名律師叫普拉托·卡切裡斯(Plato Cacheris),他曾經在許多重大案件中擔任辯方律師。他的當事人包括被控間諜罪的奧爾德里奇·艾姆斯(Aldrich Ames)和羅伯特·漢森(Robert Hanssen)以及被控泄密的勞倫斯·富蘭克林(Lawrence Franklin)。斯諾登2013年被指控違反了多項《反間諜法》罪名,目前面臨最多30年監禁。斯諾登目前居於莫斯科,併在那裡獲得了臨時庇護。卡切裡斯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不想談論此事,所以無可奉告。”
  前聯邦檢察官丹尼爾·理查曼(Daniel Richman)稱,達成協議的第一步是確保找到一位美國政府能夠信任而且熟悉的律師,比如卡切裡斯。在富蘭克林案中,這位五角大樓分析師被控向親伊朗游說團體泄露有關伊朗絕密信息,但卡切裡斯幫助他最後僅被判10個月社區監禁。FBI特工漢森被控為蘇聯充當間諜,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但卡切裡斯幫其減刑至終身監禁。他還幫助艾姆斯與聯邦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僅被判終身監禁。
  斯諾登表示,他希望能離開俄羅斯,但因美國外交壓力被困在那裡。除非他能與聯邦檢察官達成認罪協議,將自己從冗長刑期中拯救出來,否則俄羅斯是他最好的選擇。斯諾登的另一名代理律師、美國公民自由聯盟的律師本·維茨納(Ben Wizner)說:“斯諾登有意回國,他一直都站在美國這邊。在適當條件下,他會以特別方式合作。但他認為,‘重罪犯’的標簽不適合他。他認為自己的良心之舉恢復了對情報機構的民主監督,並引發歷史性改革。”
  斯諾登能與美方達成怎樣的認罪協議,將取決於他可以給出哪些信息進行交換。但即使他歸還依然未公開的文件,他也不可能獲得寬恕。
  斯諾登堅持稱自己未攜帶秘密文件進入俄羅斯,他沒有“末日存儲器”,因為那可能讓他成為更大目標。理查曼表示:“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對於斯諾登來說,其餘生可能不得不在俄羅斯度過。”(楊柳)  (原標題:斯諾登雇請美著名律師 希望達成認罪協議重返美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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