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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海口3月18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沈玉華 崔善紅)因顧客無故砸壞燒烤園燈箱並謾罵服務員,燒烤園老闆伍某軍以為顧客故意鬧事想跑單,交涉過程中發生互毆,燒烤園老闆將客人砍傷。3月18日,記者獲悉,海口龍華區法院分別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伍某軍、周某有期徒刑六年八個月和有期徒刑四年九個月。
  被告人伍某軍,現年45歲,湖南益陽人,和女朋友周某英共同經營海口市龍華區龍昆南路面前坡嘉興酒店對面的一家燒烤園。34歲的周某是周某英的胞弟,也是燒烤園的員工。
  2013年3月20日1時許,被害人符某文、蘇某喜、陳某山、林某權與其朋友等十多人在該燒烤園吃燒烤,無故砸壞燒烤園的燈箱和謾罵服務員。伍某軍擔心客人打架鬧事,便讓周某叫朋友來幫忙照看。周某便叫“阿東”、“阿弟”、“阿高”、“阿鵬”、“阿才”來到燒烤園,周某英及周某的朋友在勸阻符某文等人不要鬧事時,雙方發生爭執繼而互毆,伍某軍、周某以及周某叫來的朋友從燒烤園內拿出砍刀將符某文、蘇某喜、陳某山、林某權砍傷,其中符某文在持刀對抗後逃跑摔倒被伍某軍砍斷左手。
  經鑒定,符某文損傷為左腕關節、手掌複雜劈裂性離斷傷、右腕部開放性外傷並曲肌腱斷裂、頭皮裂傷、右顳頂部頭皮血腫,損傷程度為重傷、五級傷殘。蘇某喜等人都有輕微傷。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伍某軍、周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重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予懲處,遂作出以上判決。  (原標題:海口:顧客砸燈箱罵服務員 老闆將客人砍傷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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